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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2:00在上海浦东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宁波诗兰姆47.5%股权和海外诗兰姆相关股权的议案》

2020年7月,为避免商业机会旁落,规避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诗兰姆”)50%股权被竞争对手收购从而影响其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通过设立Fengmei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峰梅”)收购德国诗兰姆破产打包出售的亚洲诗兰姆资产包(包括宁波诗兰姆50%股权、印度诗兰姆99%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同时亦计划待海外诗兰姆经营稳定与宁波诗兰姆的业务关系理顺后,新加坡峰梅将上述股权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2022年8月25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宁波诗兰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对宁波诗兰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总监级以上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所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华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诗”)以增资方式持有宁波诗兰姆5%的股份。由此其股权架构变化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权激励实施前股权激励实施前

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50%47.5%
新加坡峰梅50%47.5%
宁波华诗05%
小计100%100%

通过3年多的时间,前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韩国诗兰姆、日本诗兰姆等公司,情况已掌握清楚,企业运行相对稳定,风险可控,宁波诗兰姆发展态势良好,前次交易的目的已基本达到。为增厚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时为后续实施企业战略规划,宁波华翔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诗兰姆47.5%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股权(以下称“交易标的”)。印度诗兰姆因前次新加坡峰梅对其交割失败并已放弃,故不在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内。

本次交易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以2023年9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进行了审计。同时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企华”),对宁波诗兰姆模拟合并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297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即宁波诗兰姆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320,009.66万元,增值率为373.26%。

以上述报告为依据,因2024年4月1日,宁波诗兰姆以2023年9月30日为时点,实施现金分红10,000万元人民币,考虑分红影响,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7,25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全部自筹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

鉴于新加坡峰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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