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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炬申”)于近日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投资建设“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陆路港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陆路港二期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主体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

为加快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本着保护环境、科学协调发展的原则,就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陆路港二期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本项目乙方拟投资1亿元。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个封闭式仓库,配套购买叉车、吊车等机械

设备。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相关项目筹备小组,负责项目立项及其他筹备工作。

4、甲方指定相关部门具体配合乙方进行项目运作,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5、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进行投资建设,甲方协调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6、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监、规划、国土、水利、环保、质检等部门,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7、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和甲方总体规划发展要求。

8、乙方项目享受国家、区、州以及开发区颁布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拓展主营业务。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形成煤炭、煤电、硅基、铝基新材料、煤化工等六大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产业局面。产业的不断发展,加大了煤炭、铝基、硅基等产业对于物流仓储服务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的物流及交易服务能力,解决作业空间受限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将铁路专用线和仓库进出库等作业进行分区分类实施,推动物流服务集约化发展、提高作业效率。

本次项目投资及合作协议书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协议履行期间,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因素所带来的风险等。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等是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拟定

的初步规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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