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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蔡祖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471,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423%。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25,000股,剔除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3,655,000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1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6%。

3、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独立董事丁志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未有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6,178,50099.6174292,3000.38223000.000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178,80099.6178292,3000.38220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178,80099.6178292,3000.38220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178,80099.6178292,3000.38220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598,80099.6148292,3000.385200.0000

本提案中,关联股东李国平先生、赵大勇先生、吴彩珍女士、程丽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598,80099.6148292,3000.385200.0000

本提案中,关联股东李国平先生、赵大勇先生、吴彩珍女士、程丽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598,80099.6148292,3000.385200.0000

本提案中,关联股东李国平先生、赵大勇先生、吴彩珍女士、程丽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丁志军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二)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53,00034.3357292,30065.59693000.0673
5.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53,00034.3357292,30065.59693000.0673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153,00034.3357292,30065.59693000.0673
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11.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13.0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14.0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53,30034.4031292,30065.5969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天任、李悦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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