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曼恩斯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曼恩斯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0,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89.4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建设期
1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15,146.2314,330.1924个月
2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14,345.7314,345.7312个月
3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543.4415,543.4412个月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874.158,874.15-
合计53,909.5553,093.51-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73.82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683.22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683.22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曼恩斯特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曼恩斯特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683.22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晓辉马小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