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苏交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2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合伙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中关于表决权放弃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股票62,876,845股、48,916,000股的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大鹏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公司4楼第一会议室。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607,476,028股,其中剔除股东符冠华、股东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495,683,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4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601,259,464股,其中剔除股东符冠华、股东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489,466,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216,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37,95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裁、财务负责人、

部分副总裁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副总裁何淼、何兴华、马健飙因公出差,副总裁计月华因会务时间冲突,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曹江玮、徐雪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681,1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95,681,1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89,090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2,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69,383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39,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71,69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6%;反对5,211,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687%;反对5,211,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大鹏、王军华、朱晓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股东同意467,869,879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52,9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8%;反对5,230,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3,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192%;反对5,230,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3.0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61,8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2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61,8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61,8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61,8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461,815股(已剔除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的表决股份62,876,845股、48,9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6%;反对5,22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曹江玮律师、徐雪桦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