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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9:15至2024年0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功能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跃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78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7,7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8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9%。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5%;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7%。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5%;弃权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7%。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5%;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7%。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5%;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15%;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43,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蕾、朱萱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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