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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失去授予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共计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79.00万股调整为174.00万股、激励对象由78人调整为76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泰福泵业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泰福泵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泰福泵业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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