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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不存在回购账户;

3、本次权益分派期间,“科思转债”不暂停转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9,333,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254,000,23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增加股本169,333,487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上述预案公布后,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思转债;债券代码:123192)正处于转股期,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5月8日共计转股5,92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9,339,407股。本次权益分派期间,“科思转债”不暂停转股。在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69,339,40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9,339,40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8,678,814股。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则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5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99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28周旭明
302*****179周久京
408*****336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8*****310南京科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数 (股)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股数 (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50,0003.996,750,00013,500,0003.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2,589,40796.01162,589,407325,178,81496.01
三、股份总数169,339,407100.00169,339,407338,678,814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338,678,814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1660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部分股东和部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作出了“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和“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的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中涉及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科思转债,债券代码:123192)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科思转债”转股价格为52.0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5.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1栋10楼

咨询联系人:李翠玲

咨询电话:025-66699706

传真电话:025-66988766

十、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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