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豫园股份: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0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81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五)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六)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七)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八)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九)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

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十)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十一)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十二)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

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