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5—10页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476号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奈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奈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奈科技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 | 62,056,803.34 |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注] | 17,626,435.34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9,583.26 | 13,332.42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2,980.63 | 129,283.81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713.75 | 6,440.98 | 21,846.2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797,805.47 | -313,228.14 | -958,022.55 |
合 计 | 75,922,749.59 | -164,170.93 | -936,176.35 |
注:根据公司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羲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52.81%股权以10,297.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港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10620号),相应确认处置损益62,056,803.34元;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新纳环保15.00%的股权,且委派一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丧失控制权后,剩余15%的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应确认利得17,626,435.34元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3年度
项 目 | 本期数 | 说明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金山英才领军人才资金补助 | 3,06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金山英才”产业强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首批资助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2〕60号)、镇江市财政 |
局、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3年度“金山英才”产业强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首批资助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3〕27号) | ||
“圌山人才”计划补助 | 1,440,000.00 | 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圌山”专项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人办〔2022〕8号) |
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 | 457,200.00 | 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镇江新区2022年度“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的函》 |
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支持资金 | 325,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 2022、2023年度镇江市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支持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3〕20号) |
知识产权专项补助 | 228,95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3〕24号)、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镇江新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镇新市监发〔2023〕28号) |
市政策引导计划奖励 | 15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20-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 项目分年度项目经费的通知》(镇财教〔2023〕38号)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143,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经费的通知》(镇财教〔2023〕10号)、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库培育资金的通知》(镇财教〔2023〕9号) |
其他零星补助 | 896,097.06 | |
财政贴息 | ||
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 | 1,287,700.00 | 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镇江新区2022年度“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的函》 |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科技计划相关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镇财教〔2023〕62号)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碳纳米管与副产品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专项资金 | 1,862,068.94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731号、苏财建〔2022〕93号)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18,584.00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8〕273号)、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请予拨付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战新资金的函》(镇新经函〔2021〕27号) |
纳米碳管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款 | 408,695.76 | 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新能源产业园<关于天奈(镇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及二期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事宜的请示>的意见》(镇新财企〔2016〕69号) |
800吨纳米碳管及12000吨导电浆料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 275,000.00 | 根据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于2018年10月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省级工业化和信息产业化转型升级专项补助资金 | 138,797.64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2016年6月22日) |
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 |
达2018年度第二批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镇财工贸〔2018〕26号) | ||
其他零星补助 | 855,178.02 | |
小 计 | 13,666,271.42 |
2. 2022年度
项 目 | 本期数 | 说明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补 | 1,00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镇财工贸〔2022〕17号) |
“圌山人才”计划补助 | 960,000.00 | 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镇江新区“圌山人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人办〔2021〕7号)、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圌山”专项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人办〔2022〕8号) |
高质量发展模范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0 | 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高质量发展模范企业奖励资金的请示》(镇新科信发〔2022〕38号) |
研究中心市级奖补 | 30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奖补经费的通知》(镇财教〔2022〕36号) |
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 | 264,300.00 | 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镇江新区2021年度“宜创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人办〔2022〕5号) |
其他零星补助 | 457,56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18,584.03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8〕273号)、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请予拨付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战新资金的函》(镇新经函〔2021〕27号) |
纳米碳管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款 | 408,695.76 | 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新能源产业园<关于天奈(镇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及二期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事宜的请示>的意见》(镇新财企〔2016〕69号) |
碳纳米管与副产品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专项资金 | 155,172.42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731号、苏财建〔2022〕93号) |
省级工业化和信息产业化转型升级专项补助资金 | 138,797.64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2016年6月22日) |
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镇财工贸〔2018〕26号) |
其他零星补助 | 693,941.44 |
小 计 | 5,817,051.29 |
3. 2021年度
项 目 | 本期数 | 说明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企业上市奖励 | 4,56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镇财金〔2020〕37号)、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02年度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通知》(镇财金〔2020〕50号) |
专利补助资金 | 646,878.00 |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镇江新区2018年度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镇新市监发〔2020〕62号)、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镇江新区2017年下半年专利资助资金、2017年专利大户及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奖励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信发〔2019〕2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行〔2019〕39号)、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镇江新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镇新市监发〔2021〕66号) |
人才建设专项资金 | 564,000.00 |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人才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镇人社财发〔2020〕23号、镇财社〔2020〕160号)、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纪要》(第18号)、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八批人才专项资金的通知》(镇人社财发〔2021〕43号、镇财社〔2021〕224号) |
金山英才人才资助 | 40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和2019年度“金山英才”计划第二批资助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0〕55号) |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补贴 | 300,000.00 | 《科技部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吸引人才政策补助 | 224,900.00 | 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镇江新区2020年度“高企四项措施”“股权激励”等项目资金的通知》(镇新科信发〔2021〕6号) |
其他零星补助 | 356,545.28 | |
财政贴息 | ||
800吨纳米碳管及12000吨导电浆料项目财政贴息 | 5,730,400.00 | 根据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于2017年6月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拨付的财政贴息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51,548.64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8〕273号)、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请予拨付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战新资金的函》(镇新经函〔2021〕27号) |
纳米碳管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款 | 408,695.76 | 镇江新区财政局《关于新能源产业园<关于天奈(镇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及二期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事宜的请示>的意见》(镇新财企〔2016〕69号) |
省级工业化和信息产业化转型升级专项补助资金 | 138,797.64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2016年 |
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2016年6月22日) | ||
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 |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市场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镇财工贸〔2018〕26号) |
其他零星补助 | 496,686.41 | |
小 计 | 14,498,451.73 |
(二)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投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490,224.39 | 24,183,618.67 | 21,491,772.58 |
其中:短期理财产品 | 17,490,224.39 | 24,183,618.67 | 21,491,772.5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98,119.03 | 910,021.82 | 74,597.21 |
其中:短期理财产品 | -4,118,119.03 | 1,315,021.82 | -145,402.79 |
股票 | -80,000.00 | -405,000.00 | 22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01,387.47 | ||
其中:股权投资 | -1,201,387.47 | ||
小 计 | 12,090,717.89 | 25,093,640.49 | 21,566,369.79 |
二、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
三、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以前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9,301,057.97 | 33,526,837.64 |
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7,759,929.18 | 32,673,19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