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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先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773,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03%。

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770,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潘利平、王玲、陈颍洲、朱晓喆分别汇报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玲)》(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利平)》(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颍州)》(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潘利平、王玲、陈颍洲、朱晓喆分别汇报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玲)》(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利平)》(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颍州)》(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加便捷、顺利地获得银行融资,根据子公司2024年度贷款计划,公司拟为子公司2024年新增银行借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签订的融资与担保协议的有关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预计2024年公司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约98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77,0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预计2024年公司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约98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关联股东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同意股数51,773,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80,821100.00%00.00%00.00%
十三《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380,821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费林森、黄孝伟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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