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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一、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4

二、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6

三、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

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1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2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9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2议案7:《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31议案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2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33议案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35议案11:《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37议案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8议案1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9

议案1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40议案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1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牌厨柜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七、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时00分会议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温建怀董事长或其他合法主持人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议案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11:《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1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1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议案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八、复会,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回顾2023年,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推出一系列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内房地产市场呈现略有企稳趋势,叠加存量房市场需求,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和理性的乐观主义,不断夯实基础,打造“专业、智能、国际化”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多品类、多渠道、多品牌、国际化”的业务战略布局,四驾马车(零售2C、家装B2C、精装2B、海外2G)齐头并进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6.45亿元,同比增长2.59%,实现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5.40%,扣非后净利润2.34亿元,同比增长22.15%。

(一)品类发展

公司多品类布局涵盖厨柜、衣柜、木门、厨电、智能家居、卫浴阳台、软装家具家品等多个子品类,通过布局多品类战略,经销商逐步从原来的单品类独立经营向多品类集成发展,不断完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更便捷、更舒适的一站式整家定制体验。同时针

对不同产品业务实施差异化研发战略,在核心木制品定制维度,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能力迭代;对于其他核心单品如厨电、马桶等,公司通过产业投资,建立协同研发机制,打造有品牌差异化的产品。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正增长,厨柜业务保持基本稳定,衣柜、木门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其中衣柜业务收入10.44亿元,同比增长

8.65%;木门业务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64.97%。

(二)渠道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零售渠道、精装渠道、海外渠道业务拓展,构建海内外双循环。

零售渠道方面,公司创新性提出大零售140战略,即1指门店,门店是金牌品牌力的底色、是渠道力、体验力的载体,公司通过持续招商建店,店态迭代升级,增强门店经营活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金牌厨柜门店 1709家(含在建店),金牌衣柜门店1152家(含在建),金牌木门店及专区660家(含在建)。4指线上营销/家装/拎包/局改四大细分渠道,引导经销商打造多线战斗力,特别是近两年高速增长的家装渠道,公司通过不同的业务模式组合,不断深化家装渠道的战略合作。0指整装,通过经销商反向赋能家装公司,培养定制+硬装服务力,满足客户整装一体化的需求。报告期公司家装、整装渠道业务收入实现翻倍增长。

精装渠道方面,一方面,公司继续以风险防控为前期下,不断与优质地产签署战略合作,对已签战略深度挖掘、新签战略快速上量;同时公司依托品牌及其资源优势,逐步将木门、厨电等品类带入精装集采。目前精装木门品类已实现下单、招商双增长。报告期公司精装

渠道实现韧性正增长。海外渠道方面,公司针对区域市场差异,确定了差异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生产交付保障逻辑,开启了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业务发展模式方面:北美市场持续推动RTA分销商的拓展,总对总合作加快工程项目签约落地;澳洲市场以工程分包模式持续实现市场的进一步突破;东南亚市场推进海外平台分公司,全面强化零售渠道、家装渠道和工程渠道布局。交付保障逻辑方面:公司以泰国制造基地为核心,并以区域市场设立卫星工厂,实现大货由泰国基地供应,实现大货的规模效应,控制生产成本,小货通过属地化的卫星工厂保障,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和响应时效,提升属地化服务能力,更好地构筑了本土供应链和海外市场供产销的一体化循环。报告期内海外渠道实现销售收入2.74亿元,同比增长16.92%。

(三)企业数字化

公司紧跟业务及战略,持续夯实数字化基建。从获客引流、经销商门店运营、设计出图、物流配送和安装服务等客户服务核心价值链入手,通过鲲鹭云低代码开发底座平台,分别构建金店涨、管够、智能设计、干仓配和金功夫5个数字化工具,全栈赋能经销商,强化终端服务能力,优化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让经销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销售和客户服务过程中去,实现降本增效、提升整体竞争力。

智能制造方面,公司深化数智化先进制造业建设,以成都超级工厂为代表,通过MES+SCADA+立库+连线滚筒,实现了真正的从原料到成品全连线、零售与工程多混合的高度柔性的大批量制造,推进成本领先战略落地。

(四)研发创新

2023年公司继续深化践行集成研发管理(简称IPD)理念,致力于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端到端产品开发模式。结合PMP项目管理的导入,全面整合全研发系统资源,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产品开发质量、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深入研究客户生活方式,携手邵唯晏大师设计模块产品,为客户量身打造“A+X”个性生活。其中,1㎡健身房备受瞩目,集成健身柜荣获国际红点奖,彰显公司创新实力。同时,公司深化与中国色彩空间专业委员会的战略合作,以金牌色彩中心为桥梁,携手专业机构发布家居流行色,通过将最新的色彩趋势融入产品设计中,为客户提供更具时尚感和个性化的家居选择,引领家居设计时尚新潮流。此外,公司积极探索智能设计领域,通过深度整合人工智能(AI)技术,旨在实现设计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

(五)组织建设

公司强化组织内条块管理机制,做到从前端到后端打通,权责对等,实现职能服务于业务。通过完善干部管理手册,进一步夯实公司干部管理体系,明确“盘选育战评”的内在逻辑关系。为进一步增强组织和干部的活力,持续推动干部述职、竞聘制度,公司自上而下,从总裁办成员到基层管理干部,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有效流动。报告期内公司人效、坪效有所提升, 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降本增效成果日益显现。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职,谨慎科学决策,有效落实股东大会相关决策,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合法有效。2023 年度,公司各位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勤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会议决议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金牌厨柜 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详见2024 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详见公司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金牌厨柜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各次会议均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认真开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股东、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保荐人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传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度和认同度。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为A。报告期,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等文件101份。

三、2024年主要经营计划

展望2024年,公司围绕锻造新质生产力的目标,将依托技术驱动创新战略,打造全链路数字化系统,持续在研产供销等价值链进行数字化升级,提升公司的差异化与成本竞争力,以品牌焕新、专业推新、智能革新、国际化拓新,迈向下一个新篇章。

(一)企业数字化

公司围绕四驾(零售2C、家装B2C、精装2B、海外2G)的业务战略与全链条数字化融合的目标,拉通供应链到企业内部运营及客户与消费者的全链条价值流,逐步推动供、企、销的全体系全透明的数字化生态。2024年,公司将加快三维家5.0在终端渠道的应用推广,

全面提升订单处理全流程效率;通过订单处理系统、MES、WMS等海外信息化落地应用,提升海外业财一体化水平与运营效率;同时,推动WMS全生产基地的覆盖及车间实际成本可视化项目,让数据反哺生产制造效率提升。

(二)渠道拓展

零售渠道方面,2024年将持续深化零售多渠道获取更多流量,通过差异化的产品、丰富化的解决方案、多元化的营销策略,营造良好的终端体验,让顾客产生信任,促成购买决策。家装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加大与头部装企合作的比例,加速装企网点布局,通过规则完善、组织激活、产品迭代等举措推动装企业务体系化与渠道化。海外渠道方面,进一步深耕海外核心市场,构建全球化布局的制造网络和高品质产品交付体系,打造极具战斗力的国际化人才队伍。通过多品类、多渠道的战略深化,实现公司经营业绩高质量增长。

(三)终端赋能

公司以产品卓越与完美交付(品质/成本/交期)为根基,通过提升整家一体化能力(销售、设计、交付)、加快“管Go、金店涨、干仓配、金功夫”四大基础服务设施多渠道推广应用、推进国内外市场的终端营销赋能,支撑全渠道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研发提升

公司围绕差异化竞争与成本领先双战略,继续强化基础研究,加速通用技术转化和多渠道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有效外放,实现市场需求到产品规划、技术开发、产品研发的高效运行;同时,进一步强化技术研究,加快创新产品生产交付,有效提高整家产品核心竞争力。

(五)成本优化

公司长期构建极致成本力,通过拉通研发与制造、多基地(含卫星工厂)之间工艺及技术体系,打造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制造体系与供产销运营机制,全面提升国内外完美交付能力,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六)组织力提升

公司持续深化以分责授权体系、经营单元独立核算与合伙人机制有效运作为核心的机制创新成果,通过体系化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在及时满足战略性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推动胜任度评价的实施范围和结果应用,提升组织的人才密度与人均效率,建设有效的人才保障体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金牌厨柜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牌厨柜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定期报告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形成的有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各季度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报告信息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之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合理、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同时,为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3: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章颖薇、余明阳、崔丽丽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形成详细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章颖薇、余明阳、崔丽丽)》。

以上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4: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5亿元,同比增长2.59%,实现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5.40%,扣非后净利润2.34亿元,同比增长22.15%。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资产数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占2023年2022年12月31日占2022年比上期增减
总资产比总资产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88,199,479.6713.20%596,531,457.6812.26%3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1,377,126,881.1623.06%821,465,049.3616.89%67.64%
应收票据17,385,000.000.29%41,068,500.000.84%-57.67%
应收账款150,893,737.012.53%146,707,345.993.02%2.85%
应收款项融资7,692,691.000.13%-100.00%
预付款项47,307,010.730.79%46,394,682.110.95%1.97%
其他应收款37,331,694.290.63%25,847,421.060.53%44.43%
存货498,423,505.298.35%528,088,189.8810.86%-5.62%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4,671,301.720.08%2,585,702.790.05%8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078,385.200.17%13,285,756.960.27%-24.14%
其他流动资产31,705,534.300.53%29,249,954.930.60%8.40%
流动资产合计2,970,815,220.3749.74%2,251,224,060.7646.29%31.9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3,152,762.710.89%49,668,925.931.02%7.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4,556,442.832.42%195,964,119.874.03%-26.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3,862,712.301.91%84,505,029.731.74%34.74%
投资性房地产92,144,184.481.54%73,959,204.001.52%24.59%
固定资产1,699,316,247.2828.45%1,426,039,431.0029.32%19.16%
在建工程408,769,273.106.84%343,377,597.587.06%19.04%
使用权资产46,339,150.090.78%31,987,794.250.66%44.87%
无形资产294,088,970.174.92%180,584,927.533.71%62.85%
开发支出284,273.580.00%-100.00%
商誉3,630,041.980.06%3,568,388.750.07%1.73%
长期待摊费用71,122,128.281.19%74,312,573.051.53%-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9,220,454.720.15%11,825,785.760.24%-2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65,300,817.121.09%136,753,843.782.81%-52.25%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1,787,458.6450.26%2,612,547,621.2353.71%14.90%
资产总计5,972,602,679.01100.00%4,863,771,681.99100.00%22.80%

主要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2023年较2022年增加32.13%,主要是2023年公司

发行可转换债券和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67.64%,主要是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2023年较2022年下降57.67%,主要是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23年较2022年增长44.43%,主要是公司直营门店应收的门店转让款有所增加。

5、合同资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80.66%,主要是工程客户质保金尾款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34.74%,主要是新增Collov,Inc.投资所致。

7、使用权资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44.87%,主要是公司新增房屋租赁所致。

8、无形资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62.85%,主要是购置成都、红安基地土地形成。

9、其他非流动资产2023年较2022年减少52.25%,主要是预付的设备、基建款转固所致。

(二)主要负债数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占2023年2022年12月31日占2022年总负债比比上期增减
总负债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82,300,000.0021.35%673,230,000.0029.77%1.35%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142,433,879.154.46%162,785,496.187.20%-12.50%
应付账款693,300,194.6321.70%671,343,187.4829.69%3.27%
合同负债440,572,644.4213.79%326,974,438.0014.46%34.74%
应付职工薪酬83,529,198.192.61%72,587,384.253.21%15.07%
应交税费30,916,912.550.97%33,068,837.661.46%-6.51%
其他应付款207,955,159.556.51%181,494,712.778.03%14.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553,286.730.52%16,527,540.310.73%0.16%
其他流动负债53,407,487.161.67%48,918,583.732.16%9.18%
流动负债合计2,350,968,762.3873.57%2,186,930,180.3896.70%7.50%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741,376,984.7423.20%100.00%
租赁负债31,800,240.481.00%15,000,223.120.66%112.00%
递延收益37,994,507.241.19%14,793,037.330.65%15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31,737,633.780.99%39,893,723.941.76%-20.44%
其他非流动负债1,568,262.710.05%4,867,492.230.22%-67.78%
非流动负债合计844,477,628.9526.43%74,554,476.623.30%1032.70%
负债合计3,195,446,391.33100.00%2,261,484,657.00100.00%41.30%

主要变动原因:

1、合同负债2023年较2022年末增长34.74%,主要是本期新增的预收客户款所致。

2、租赁负债2023年较2022年末增长112.00%,主要是未来应付租赁房产租金增加所致。

3、递延收益2023年较2022年末增长156.84%,主要是本期递延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主要费用数据

项目2023年占营业收入比2022年占营业收入比增减变化
销售费用438,530,730.1512.03%431,329,487.3712.14%1.67%
管理费用170,352,033.654.67%166,971,118.714.70%2.02%
研发费用226,014,151.346.20%199,968,277.185.63%13.03%
财务费用-3,330,080.22-0.09%-7,745,469.08-0.22%57.01%

主要变动原因:

1、2023年度研发费用较2022年度增长13.03%,主要是为拓展新品类以及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加大新品类研发投入。

2、2023年度财务费用较2022年度增长57.01%,主要是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利息费用。

(四)主要现金流量数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4,351,648.67247,050,616.51160.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7,210,470.27-565,707,380.71-9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937,717.17152,210,137.13323.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897,102.34-162,641,901.85217.99%

原因分析:

1、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上升160.82%,主要是受订单增长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进

一步优化供应商采购管理所致。

2、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下降93.95%,主要是2023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和经营业绩增长以致货币资金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上升323.06%,主要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变动原因:

1、公司流动比率/速冻比率较上年上升,主要是2023年业绩上涨带来的资金增加和发行可转债融入资金形成。

2、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会给予工程客户一定的资金扶持,相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项目2023.12.312022.12.31增减比
流动比率1.261.0322.76%
速动比率1.010.7928.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1.81%53.73%8.0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7.9516.826.72%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比
存货周转率(次/年)5.005.02-0.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4.5030.05-18.4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4.181.60160.82%

3、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较2022年上升,主要是受订单增长推动及公司进一步优化库存和供应商采购管理形成的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2年上升,由此形成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较2022年上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5: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2,032,805.6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873,323.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83,924,461.41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4,257,01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360,038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152,896,97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1,738,1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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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7: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4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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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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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2023年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注)税前金额(万元)
温建怀董事长61.7431
潘孝贞副董事长、总裁82.2591
温建北董事47.2108
郭星董事19.9992
余明阳独立董事7.9992
崔丽丽独立董事7.9992
章颖薇独立董事7.9992
王红英监事会主席27.9153
王秀芬监事0
陈振录职工监事37.8277
朱灵副总裁、财务总监75.8473

陈建波

陈建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75.2348
王永辉副总裁100.6478
李子飞总裁助理57.2527
合计609.9354

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薪酬标准 :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

公司外部董事顾金成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 8 万元整(税前)/年, 按月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2、发放办法: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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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厨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牌公司”)、金牌厨柜澳洲有限公司(Goldenhome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成都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澳洲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万澳元(折合约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担保金额由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澳洲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承载公司主营产品的重要生产任务,为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澳洲子公司承载澳洲市场开拓任务,为澳洲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拓展澳洲市场,进一步深化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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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

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销售公司产品时,为其向客户开具的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等保函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帮助工程代理商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代理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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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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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信托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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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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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3: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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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10月23日开始转股以来,累计已有5000元“金23转债”转为公司股票,股本增加了128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由154,256,882股变更为154,257,010股,注册资本由154,256,882元变更为154,257,010元。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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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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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256,882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257,010元。
2第十九条 截至本章程签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54,256,882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截至本章程签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54,257,010股,均为普通股。
3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第一百五十五条 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第一百五十五条 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

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

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4、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的情形下,如董事会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

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

司经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司经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崔丽丽)

本人崔丽丽,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丽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市互联网经济咨询中心分析师,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自2021年1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共召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参加 3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

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就相关意见建议与本人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了财务信息,并出席了审议以上报告的审计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崔丽丽

2024年5月21日

附件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余明阳)

本人余明阳,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明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深圳大学教授、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本届任期届满于2024年1月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共召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就相关意见建议与本人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了财务信息,并出席了审议以上报告的审计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余明阳2024年5月21日

附件3: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章颖薇)

本人章颖薇,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二、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章颖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教授。历任厦门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会计副教授、教授。现任厦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财务会计教授。自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本人已于2024年1月26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共召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 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就相关意见建议与本人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了财务信息,并出席了审议以上报告的审计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章颖薇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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