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前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及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及其转授权人具体办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为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为1,877,0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644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19.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06.62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13.10元/股,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3,3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因股票价格导致回购资金总额非亿元整数,以四舍五入法算取为人民币4亿元整,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877,0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644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11,142,855股减少至2,909,265,855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注销前 | 本次回购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8,795,289 | 22.29% | 648,795,289 | 22.3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62,347,566 | 77.71% | 2,260,470,566 | 77.70% |
总股本 | 2,911,142,855 | 100% | 2,909,265,855 | 100% |
注:上表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