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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委托贷款概述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风)因前期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求提供期限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5BP。同时本次委托贷款由焦作健风另外股东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焦作健风股权作为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24-038)。

二、 委托贷款进展情况

2024年5月10日,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借款人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人(以下称丙方):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2,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支付项目相关的构建费用,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9年5月11日

4、委托贷款利率:以本合同签订日的定价基础利率加65个基本点(BPs),即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4.10%。

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至丙方账户之日起按贷款实际发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每月计息一次。日利率的换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国际惯例执行。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贷款自动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期,利息按照贷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5、利息支付方式:每月支付。

6、本金偿还: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丙方提前归还贷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甲方和丙方双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展期通知,经乙方审核通过后可凭该展期通知签署三方展期协议并办理展期手续。如甲方不同意展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

7、借款人违约责任:丙方未按时足额清偿委托贷款本息、擅自改变贷款资金用途、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性条款等,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宣告已发放委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丙方立即偿还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甲方有权委托乙方从丙方在招商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款项以清偿丙方所欠委托贷款债务。

8、纠纷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通过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基于上述该笔贷款将由焦作健风另外股东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焦作健风股权作为担保,2024年5月11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2024年5月13日,本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内,已向焦作健风发放委托贷款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3,500万元用于支付项目相关的构建费用,500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三、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75,590.19万元)的0.29%,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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