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来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657,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董来庚因病假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潘平先生、冯乙巳先生、杨模荣先生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峆一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平)》(公告编号:2024-005)、《峆一药业: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乙巳)》(公告编号:2024-006)、《峆一药业: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模荣)》(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
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
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4年度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625,8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股数32,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1,600 | 40.2235% | 32,100 | 59.7765%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静律师、李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