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以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2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因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富通信息”变更为“ST富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被司法冻结144,037,22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3、控股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至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已流拍;
控股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32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将被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10时至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富通;证券代码:000836)股票于2024年5月9日、10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问询,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以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2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因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富通信息”变更为“ST富通”;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控股股东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至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已流拍;持有的7,320,000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将被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10时至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5、富通科技累计被司法冻结144,037,22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