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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宁博、刘奇

(三)培训时间:2024年4月25日

(四)培训人员:宁博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会议室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九条”)、“国九条”上市公司相关修订、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和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次培训对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重点问题及新《公司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宁 博 刘 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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