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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世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

33,474,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33,471,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55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5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4,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4,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7.01 《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万世平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万世平(持有股份25,052,934股)、关联股东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500,000股)、关联股东万正元(持有股份1,63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87,93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2 《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魏建刚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93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魏建刚(持有股份54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3 《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龚爱琴女士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286,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龚爱琴(持有股份18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4 《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万正元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8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万世平(持有股份25,052,934股)、关联股东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500,000股)、关联股东万正元(持有股份1,63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87,93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5 《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费一文先生的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6 《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的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07 《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蒋海洪先生的津贴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朱慧玲女士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66,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朱慧玲(持有股份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02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陈莉女士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66,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

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莉(持有股份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03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董宸先生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74,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3,474,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永强律师、曾雪荧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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