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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5名激励对象已退休,15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C及格”或“D不合格”,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921,19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对剩余139名激励对象的6,613,15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40,559,801元变更为1,032,025,45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559,801股变更为1,032,025,4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4-019、2024-031、2024-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3017

(4)联系人:何晓晴、朱诗意

(5)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6)传真号码:0519-68866908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如以邮寄或者传真申报的,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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