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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四年五月

7-1-3-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34号”《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1-3-2

目录

问题1关于投向主业 ...... 3

7-1-3-3

问题1关于投向主业

请发行人说明:(1)电解液产品生产的技术或市场壁垒,结合“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相关电解液生产的具体生产环节以及与现有产品生产环节的差异、具体技术掌握情况、电解液产品研发或试生产进展情况、电解液客户的接洽或拓展情况等,说明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2)“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所涉及添加剂在报告期内具体生产情况,是否为成熟产品;1,3-丙烷磺内酯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客户等方面的差异情况,是否已经试生产或初步投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电解液产品生产的技术或市场壁垒,结合“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相关电解液生产的具体生产环节以及与现有产品生产环节的差异、具体技术掌握情况、电解液产品研发或试生产进展情况、电解液客户的接洽或拓展情况等,说明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

1、电解液产品生产的技术或市场壁垒

电解液生产过程是配方合成型,生产流程相对简单,主要由溶剂精制、锂盐预混、添加剂预混、电解液调配、罐装等环节组成。电解液生产无化学反应,无新物质生产,其生产关键在于与其他电池材料的匹配性,所以电解液生产企业的核心在于产品配方、工程设计、过程控制以及成本控制等。技术工艺的壁垒主要建立在溶剂、溶质、添加剂这三大材料之上,三种原料公司均可实现自产,具备了成熟的工艺。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碳酸酯产品生产企业,在2003年建设了5,000吨/年

7-1-3-4

DMC装置,随后紧跟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在行业中认可度不断提升,随着近几年在电解液溶剂市场的深耕,目前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国际知名度较高的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供应商,品牌优势进一步彰显,具备产品配方、工程设计、过程控制以及成本控制的成熟经验。公司电解液产品已开始向部分头部企业少批量供货,另有部分目标客户正在开展样品测试的前期阶段。

2、电解液生产的具体生产环节以及与现有产品生产环节的差异

(1)电解液生产的具体生产环节

①溶剂精制:从上游装置来的EC/DMC/DEC/EMC/PC五种溶剂分别在电解液罐区储存,经罐区转料泵向车间溶剂缓冲罐备料时需要过分子筛吸附柱进行脱水脱杂醇。

②锂盐预混:此步骤主要目的是制取高浓度锂盐溶液,所制取的高浓度锂盐溶液用于下游电解液调配。在预混釜内采用外置快速循环取热,实现粉体锂盐与溶剂的快速调配。

③添加剂预混:此步骤主要是解决有些小剂量添加剂无法通过管线直接加入电解液调配釜的问题。在小型调配釜内将添加剂与溶剂调配混合,以提高电解液生产效率。

④电解液调配:将主要溶剂与液态锂盐溶液及添加剂按照既定的调配顺序,在调配釜内依次进行调配混合,控制过程中压力、温度等参数,生成合格的电解液产品。

⑤灌装:将调配合格的电解液溶液根据客户需求,通过自动灌装线包装成指定规格的电解液产品。

(2)与现有产品生产环节的差异

电解液的生产环节主要涉及多种原料的按配方比例进行物理混合,整个过程中不存在化学反应,也没有新物质的产生。公司当前的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酯类溶剂、MTBE、丙二醇和六氟磷酸锂,现有产品的生产环节除了原料按配方比例进行物理混合外,还涉及更复杂的化学合成工艺,通过化学反应会生成新的化合物。

7-1-3-5

电解液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中的溶质、溶剂及部分添加剂均属于公司现有及规划产品,公司可实现自供,原料可以通过管道输送,连接各生产装置进行生产,保证原料输送环节的稳定和高效。

3、具体技术掌握情况

得益于公司在特种精细化学品、锂电池电解液材料及添加剂方面所拥有的成熟生产工艺以及丰富生产经验,公司已自主掌握了电解液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产品技术和工艺来源核心技术和工艺
1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电解液公司现有成熟技术和工艺添加剂分散技术、全密闭调配技术、电解液配方技术
2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

4、电解液产品研发或试生产进展情况

公司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已能够产出合格产品,现阶段主要向目标客户进行样品测试等前期工作,暂未与相关客户开始大量签订供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公司目标客户包括Enchem、宁德时代、楚能新能源、蜂巢能源、国轩高科、欣旺达、海辰股份、亿纬锂能、珠海冠宇等。

5、电解液客户的接洽或拓展情况

目前,公司电解液产品已进入部分头部锂电池企业中试测评阶段,并开始向部分头部企业少批量供货,另有部分目标客户正在开展样品测试的前期阶段,相关活动稳步推进中,预计未来将有持续订单落地。

6、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

基于整体规划及资金需求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进行调整,进一步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取消“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和“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

7-1-3-6

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取消“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中“1,3-丙烷磺内酯”、“硫酸乙烯酯”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产品,调整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

(二)“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所涉及添加剂在报告期内具体生产情况,是否为成熟产品;1,3-丙烷磺内酯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客户等方面的差异情况,是否已经试生产或初步投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

1、“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所涉及添加剂在报告期内具体生产情况,是否为成熟产品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产品包括1,3-丙烷磺内酯、二氟草酸硼酸锂、硫酸乙烯酯、氟化锂、四氟硼酸锂。除1,3-丙烷磺内酯外,公司均有建成的产线可以生产其他四种产品。

“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所涉及添加剂产品在报告期内的生产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21年
产品名称产量用途
二氟草酸硼酸锂18.32外销
硫酸乙烯酯--
氟化锂168.18外销+自用
四氟硼酸锂16.83外销+自用
2022年
产品名称产量用途
二氟草酸硼酸锂50.27外销
硫酸乙烯酯-外销
氟化锂166.83外销+自用
四氟硼酸锂39.79自用
2023年
产品名称产量用途
二氟草酸硼酸锂1.51外销+自用
硫酸乙烯酯-自用

7-1-3-7

氟化锂111.98外销+自用
四氟硼酸锂0.38自用

二氟草酸硼酸锂相关产线于2021年建成并投产,因此该产品在2020年并未生产,2021年投产后开始稳定生产并对外销售或自用。氟化锂和四氟硼酸锂在报告期内稳定生产,用于对外销售或自用。上述3类添加剂产品属于公司成熟产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公告,硫酸乙烯酯产品尚在调试中,但公司计划进行工艺改进以更好地满足未来公司电解液产品的需求。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际生产硫酸乙烯酯。为谨慎起见,硫酸乙烯酯产品不作为公司成熟产品。

2、1,3-丙烷磺内酯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客户等方面的差异情况,是否已经试生产或初步投产

生产方面:现有产品常规生产工艺包括反应、分离、精制等。与现有产品相比,1,3-丙烷磺内酯生产过程中另有酸化工艺,利用离子交换树脂系统实现物料酸化的目的。

技术方面:1,3-丙烷磺内酯主要的技术及设备与现有产品无重大差异,采用相对温和的反应条件,经过酸化技术、分子内反应调控等实现产品的合成,分离采用常压或低压分离,过程中物料呈弱酸性,需选用相对耐腐蚀的搪瓷或衬氟材料设备。

客户方面:公司目前核心产品为碳酸酯系列电解液溶剂,主要客户群体为电解液厂商。公司规划的1,3-丙烷磺内酯产品主要用途为电解液生产自用以及向其他电解液厂商销售,因此在客户方面,与现有产品不存在差异。

1,3-丙烷磺内酯尚未实现试生产或初步投产。

3、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

基于整体规划及资金需求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进行调整,进一步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范围,

7-1-3-8

取消“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和“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取消“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中“1,3-丙烷磺内酯”、“硫酸乙烯酯”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产品,调整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

(1)“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中关于“1,3-丙烷磺内酯”、“硫酸乙烯酯”2个产品的投入情况: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总投资35,640.5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固定资产投资32,136.3790.17
(一)建设投资32,136.3790.17
1工程费用27,695.5077.71
1.1设备购置费13,200.0037.04
1.2安装工程费8,537.4823.95
1.3建筑工程费5,958.0216.72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7.079.59
2.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2,542.077.13
2.2无形资产费用--
2.3其他资产费用875.002.46
3预备费1,023.812.87
流动资产投资3,504.159.83
流动资金3,504.159.83
建设项目总投资35,640.52100.00

①1,3-丙烷磺内酯项目投入情况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固定资产投资6,843.86100.00
(一)建设投资6,843.86100.00
1工程费用5,955.6987.02
1.1设备购置费3,273.0847.83
1.2安装工程费2,141.0331.28
1.3建筑工程费541.587.91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419.99
2.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508.417.43
2.2无形资产费用--
2.3其他资产费用175.002.56

7-1-3-9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3预备费204.762.99
流动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建设项目总投资6,843.86100.00

1.1 设备购置费

本产品设备购置支出为根据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确定,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单价 (万元/台)总价 (万元)
1非标容器类设备718.00568.00
2过滤设备319.00279.00
3泵设备824.00328.00
4釜类设备2823.00644.00
5螺旋输送系统24.008.00
6冷凝器293.0087.00
7树脂交换系统3105.00315.00
8鹤管22.004.00
9换热器281.0028.00
10离心机-27.00-
11塔器设备186.00108.00
12干燥机-20.00-
13包装线287.00174.00
14电动葫芦21.002.00
15连续配置成套设备-59.50-
16尾气259.00118.00
17精馏系统143.0043.00
18上料系统11.001.00
19自控仪表3871.34518.58
20采暖通风251.2631.50
21环保监测费--10.00
22劳动安全设施--6.00
合计3,273.08

7-1-3-10

1.2安装工程费

公司根据自身项目经验,结合本项目产品所需设备情况对安装工程费进行估算,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装置名称安装工程费(万元)
1非标容器类设备56.80
2过滤设备27.90
3泵设备32.80
4釜类设备64.40
5螺旋输送系统0.80
6冷凝器8.70
7树脂交换系统31.50
8鹤管0.40
9换热器2.80
10离心机-
11塔器设备10.80
12干燥机-
13包装线17.40
14电动葫芦0.20
15连续配置成套设备-
16尾气11.80
17精馏系统4.30
18上料系统0.10
19工艺管道(含外管)902.93
20给排水系统56.70
21电气及电信601.30
22自控仪表294.94
23采暖通风14.46
总计2,141.03

1.3建筑工程费

本产品建筑工程费为根据该产品达产产能占全部项目总产能比例确定,“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合计达产产能为11,000吨/年,其中1,3-丙烷磺内酯项

7-1-3-11

目达产产能为1,000吨/年,占总产能比例约为9.09%,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筑工程费(万元)
本项目全部产品5,958.02
1,3-丙烷磺内酯541.58
占比9.0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3.预备费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为根据产品数量占比进行测算,“年产

1.1万吨添加剂项目”共计5个产品,各产品以下费用均按照总项目的20%估算,1,3-丙烷磺内酯项目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2.1固定资产其它费用508.41
2.1.1建设单位管理费63.39
2.1.2前期工作咨询费9.76
2.1.3设计费154.41
2.1.4勘察费4.24
2.1.5工程监理费63.35
2.1.6招标代理服务费7.88
2.1.7环境影响咨询费3.36
2.1.8安全、环境、职业卫生评价费16.00
2.1.9联合试运转费136.23
2.1.10施工图审查费10.04
2.1.11临时设施费14.50
2.1.12工程保险费8.70
2.1.13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6.10
2.1.14工程造价咨询费10.47
2.3其他资产费用175.00
2.3.1生产准备费175.00
3预备费204.76
3.1基本预备费204.76
合计888.18

②硫酸乙烯酯项目投入情况

7-1-3-12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固定资产投资7,868.55100.00
(一)建设投资7,868.65100.00
1工程费用6,980.3888.71
1.1设备购置费3,550.4245.12
1.2安装工程费2,346.7929.82
1.3建筑工程费1,083.1713.77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418.69
2.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508.416.46
2.2无形资产费用--
2.3其他资产费用175.002.22
3预备费204.762.60
流动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建设项目总投资7,868.55100.00

1.1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支出为根据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确定,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单价 (万元/台)总价 (万元)
1非标容器类设备698.00552.00
2过滤设备399.00351.00
3泵设备794.00316.00
4釜类设备3523.00805.00
5螺旋输送系统64.0024.00
6冷凝器183.0054.00
7树脂交换系统-105.00-
8鹤管32.006.00
9换热器81.008.00
10离心机827.00216.00
11塔器设备36.0018.00
12干燥机1420.00280.00
13包装线287.00174.00
14电动葫芦21.002.00

7-1-3-13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单价 (万元/台)总价 (万元)
15连续配置成套设备-59.50-
16尾气259.00118.00
17精馏系统-43.00-
18上料系统11.001.00
19自控仪表4181.34560.12
20采暖通风301.2637.80
21环保监测费--20.00
22劳动安全设施--7.50
合计3,550.42

1.2安装工程费

公司根据自身项目经验,结合本项目产品所需设备情况对安装工程费进行估算,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装置名称安装工程费(万元)
1非标容器类设备55.20
2过滤设备35.10
3泵设备31.60
4釜类设备80.50
5螺旋输送系统2.40
6冷凝器5.40
7树脂交换系统-
8鹤管0.60
9换热器0.80
10离心机21.60
11塔器设备1.80
12干燥机28.00
13包装线17.40
14电动葫芦0.20
15连续配置成套设备-
16尾气11.80
17精馏系统-

7-1-3-14

序号装置名称安装工程费(万元)
18上料系统0.10
19工艺管道(含外管)893.41
20给排水系统68.04
21电气及电信721.56
22自控仪表353.93
23采暖通风17.35
总计2,346.79

1.3建筑工程费

本产品建筑工程费为根据该产品达产产能占全部项目总产能比例确定,“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合计达产产能11,000吨/年,其中硫酸乙烯酯项目达产产能为2,000吨/年,占总产能比例约为18.18%,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筑工程费(万元)
本项目全部产品5,958.02
硫酸乙烯酯1,083.17
占比18.18%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3.预备费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为根据总项目产品数量占比进行测算,“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共计5个产品,各产品以下费用均按照总项目的20%估算,硫酸乙烯酯项目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2.1固定资产其它费用508.41
2.1.1建设单位管理费63.39
2.1.2前期工作咨询费9.76
2.1.3设计费154.41
2.1.4勘察费4.24
2.1.5工程监理费63.35
2.1.6招标代理服务费7.88
2.1.7环境影响咨询费3.36
2.1.8安全、环境、职业卫生评价费16.00

7-1-3-15

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2.1.9联合试运转费136.23
2.1.10施工图审查费10.04
2.1.11临时设施费14.50
2.1.12工程保险费8.70
2.1.13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6.10
2.1.14工程造价咨询费10.47
2.3其他资产费用175.00
2.3.1生产准备费175.00
3预备费204.76
3.1基本预备费204.76
合计888.18

③“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品调减占比情况

“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品拟合计投入金额为14,712.41万元,本次调减15,000.00万元,全部从添加剂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剔除。

根据“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达产后“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能和销售收入占达产后所有产品的比例进行测算可知,本项目募集资金调减规模已覆盖“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能和销售收入相关占比,未来“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品生产建设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达产年产能 (吨)达产年销售收入 (万元)
1,3-丙烷磺内酯1,000.009,697.35
硫酸乙烯酯2,000.0014,867.26
合计3,000.0024,564.61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11,000.00201,002.55
1,3-丙烷磺内酯与硫酸乙烯酯合计占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比例27.27%12.22%
项目调减金额占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总投资额比例42.09%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3-丙烷磺内酯”和“硫酸乙烯酯”产品拟合计投入金额为14,712.41万元,

7-1-3-16

本次调减15,000.00万元,全部从添加剂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剔除,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小计
1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124,277.31110,000.0099,895.6710,104.33110,000.00
2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61,123.6325,000.0025,000.00-25,000.00
3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35,640.5230,000.0015,000.00-15,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9,000.0055,000.00-49,000.0049,000.00
合计270,041.46220,000.00139,895.6759,104.33199,000.00

根据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也随即调整为49,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99,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59,104.3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9.70%,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核查方式

1、查阅电解液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电解液的生产环节,对比与现有产品生产环节的差异。

2、访谈发行人项目研发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电解液项目的技术掌握情况。

3、了解电解液产品试生产情况、电解液客户的拓展情况。

4、获取发行人现有添加剂产品生产数据。

5、查询添加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1,3-丙烷磺内酯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客户等方面的差异情况。

(二)核查意见

7-1-3-1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基于整体规划及资金需求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进行调整,进一步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取消“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和“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取消“年产 1.1 万吨添加剂项目”中“1,3-丙烷磺内酯”、“硫酸乙烯酯”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产品,调整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建设,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并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4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二氟草酸硼酸锂、氟化锂和四氟硼酸锂在报告期内稳定生产,用于对外销售或自用。上述3类添加剂产品属于公司成熟产品。

7-1-3-18

附: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以下无正文)

7-1-3-19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3-20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3-21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于冬梅彭奕洪

7-1-3-22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问询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
张 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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