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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 19 号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652,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2,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1,42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00,000股后的51,12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336,000元,转增15,336,000股。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律法规规定,公司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进行鉴证与核查,出具了《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陈鹏先生、马扣祥先生、关达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7、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库存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万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652,0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92,320100%00%00%
(十六)关于注销公司回购库存股的议案292,32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力、黄操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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