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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BUILDING (GROUP) CO.,LTD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8. 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注: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仍错综复杂,建筑市场竞争继续加剧。面对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公司围绕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五五战略”规划落地为目标,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抓手,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新签合同金额202.7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钢结构销量122万吨,同比增长8.9%;业务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5.04%;归母净利润5.48亿元,同比-21.59%;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明显改善,实现流入净额4.71亿元,为三年来首次由负转正。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稳质提效与控风险并举,加大工业建筑板块的业务比重

报告期,公司稳质提效抓业务突破的同时,坚持红线底线控风险。全年新签合同202.7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新签工业建筑项目100.8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18.8%;EPC及装配式建筑项目新签合同33.1亿元,同比增长16.2%;公共建筑项目新签合同61.4亿元,同比下降12.2%。从订单结构看,to B类的工业建筑项目比重进一步加大,占比由62%提升至66%,相应的to G类政府投资项目从38%下降至3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有明显改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也有优化。虽然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同期有所提升,但3年期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为20.64%,较2022年下降3.34个百分点。

(二)国际业务蹄疾步稳,借船出海助力订单再上新台阶

公司凭借技术优势,曾在国际市场承接多项地标式项目,如卡塔尔卢塞尔体育场、沙特吉达国际机场等,从而树立了中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和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现国际业务的稳步发展,累计中标26.9亿元,同比增长106%。新中标了菲律宾 BDO 银行项目、哈萨克斯坦多功能运动中心、孟加拉希莱特机场、巴新恩加商业中心等重要项目。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和国内制造业外迁机会,公司很多国内客户也开始考虑海外建厂。公司在国际市场耕耘多年积累的品牌与经验,以及与客户在国内多年的合作关系,强化了双方合作“出海”的可能性。近年来,公司已先后跟随比亚迪汽车、浦林成山轮胎、中策橡胶、奥克斯电器等企业“走出去”,为“出海”企业建设现代化制造工厂,助力国内企业在海外落地生根。2023年,公司新签海外工业建筑订单7.3亿元,同比增长188.8%,占全年订单总额的3.6%,占海外订单总额的83.3%。

(三)创新业务抓突破,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

1、EPC转型战略不断贯彻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的EPC业务从公建领域扩大到工业建筑领域,继续通过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快速提升个均合同额。新签EPC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签约金额

33.1 亿元,同比增长 16.2%,包括安徽雄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杭州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医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海南澄迈生态智慧工业园项目等。

2、借助城中村改造机遇推广装配式住宅

自2023年下半年国常会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码落地。公司充分利用自研的装配式住宅产品体系施工快、污染小等的优势,积极融入“城中村改造”建设,公司承建的上海普陀红旗村5号地超高层钢结构项目于年内成功完成封顶仪式。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又新签“上海嘉定真新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同金额4.22亿,为公司不断积累“城中村改造”项目业绩,有助于未来在该市场的开拓和业务承接。

3、BIPV业务取得新突破

公司依托在工业建筑领域丰富的屋面资源,秉承为客户提供低碳智能建筑综合服务的理念,布局“钢结构建筑+分布式光伏屋面”一体化业务,通过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厚公司利润。报告期内,光伏组件价格大降,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在外部有利环境推动以及公司自身努力下,公司先后承接了敏实集

团咸宁基地、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BIPV业务签约额达1.5亿元,较往年大幅增加,实现了BIPV业务新突破。

4、连锁加盟战略加快市占率提升

根据“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在“自营自建”之外,通过工业连锁和战略加盟方式将自身的品牌技术与当地合作伙伴的资源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公司工业建筑业务和装配式技术的推广,提高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营企业4家,截止目前共签署合营企业7家,合营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承接业务合同额4亿元,同比增长161.3%。

(四)深化管理变革创新,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

1、坚持创新变革,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与品牌引领,以持续技术创新和创优夺杯,提升品牌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荣获鲁班奖5项、国家优质工程奖4项,中国钢结构金奖12项。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荣获浙江省工程建筑行业唯一“质量奖”,入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是浙江省建筑业唯一入选企业。此外,公司取得省级科技成果或新产品6个,省级工法11个,发明专利授权35项,受理62项,3项科技成果获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2项)。

2、全面推进流程型组织变革

2023年以来,公司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抓手,推进各事业部的流程型组织能力建设,拟通过系统性、全局性思维重构业务新流程,推动公司对外“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再造和对内“以奋斗者为本”的组织变革,从而打破部门墙,确保战略流程落地、提升团队工作效率、激发组织活力,为员工提供更多成长空间和机会,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产品解决方案。至今,已先后完成9次流程变革集训以及流程还原、新流程设计、流程风控讨论相关专题会,并逐步将流程变革范围由三家试点公司推广至八家试点单位。

3、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

面对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浪潮,公司积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聚焦企业数智化管理转型升级,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为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注入全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专门从事数字化转型升级业务子公司比姆泰

客新签订单1,001万元,同比增长74.7%。在施工管理端,由其自主研发的可视化智慧工地系统,深度融合BIM、GIS、IOT等技术与施工现场管理,增强交互性和可视性,实现对施工进度、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等的全方位管控,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工厂制造端,公司积极引导各生产基地开展机器代人和智能化设备升级,通过引进激光切割机、智能化组焊和焊接设备等智能设备,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缓解用工成本。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决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会议14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各项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2023年,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充分、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披露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发展格局

2024年,中国经济仍将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综合来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发力显效,我国宏观经济有望进一步复苏企稳。在此环境下,行业以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基调为基础,围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过分追求规模指标,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统筹好“生存”与“发展”,要在“稳”与“进”、“生存”与“发展”的平衡中稳扎稳打,久久为功,逐步提升发展质量。

因此面对行业发展的提质目标,结合国家及产业的发展规划,2024年行业机遇发展趋势如下:

(1)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催化下,国家积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

动传统制造业向的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此类客户有自身顺应产业增长带来的扩张转型的需求,且信用及现金流都较好,能给钢结构建筑行业带来高质量业务。

(2)一带一路背景下,制造业出海成大趋势,建筑的海外业务市场迎来发展机遇。

(3)大力发展装配式的仍是大势所趋。包括鼓励学校、医院等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建筑。近年来政府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其建设既注重建造速度又有绿色建造要求,因此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的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将得到进一步的普及。

(4)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打造低碳、零碳建筑。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将聚焦零碳建筑、零碳社区及零碳工厂、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重点领域。

(5)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智能化设备升级及数字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

继续推进以BIM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平台的应用,结合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将数字化、智能化贯穿到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全链条。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围绕绿色、低碳等要求开展智能化设备的应用及升级、鼓励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加快数字化的工厂,智慧工地等的应用以促进行业传统建造模式的转变,提质增效。

2.行业竞争格局:

钢结构建筑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调整政策及行业趋严监管,一些缺乏创新、缺少资质及工程案例业绩、管理运营效率低下、资金实力欠缺的中小钢结构企业在竞争中将被逐步淘汰,而拥有技术、规模和品牌优势,综合实力更为雄厚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强做大,起到促进行业整合的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五五战略为基础,开展了三年滚动发展规划,仍将继续打造“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践行绿色建筑、共创美好未来”的公司使命,公司将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条整合、组织模式变革、新质生产

力构建,中期向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转变,并逐步建立钢结构建筑全产业链生态圈,打造引领钢结构建筑发展的平台公司。

(三)经营计划

2024年的总体经营思路为:在五五战略的指引下,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抓手,推进各公司的流程型组织能力建设,聚焦制约公司发展的关键破局点突破,构建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经营思路的指导下,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新签订单同比增长10%以上。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5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的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公司月度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一年来公司财务运作正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真实、公允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完整、合规、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信息披露充分,无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表决中有关人员及关联方进行了回避,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对投资者回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在充分分析了公司经营实际发展情况下,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规划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充分重视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规划。

八、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的项目、营销、财务、采购等关键部门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后,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可详见网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就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6,506,363,899.1515,714,909,250.49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394,414.53699,354,340.97-2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253,020.36669,003,100.04-27.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0,534,694.01-136,681,859.17444.2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11,951,676.897,973,403,483.856.75
总资产23,327,231,093.8122,102,779,282.505.54

备注:报告期,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及合并日前的当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相应追溯调整,以上2022年数据为调整后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560.3474-2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810.3264-23.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530.3324-26.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48.95减少2.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18.56减少2.65个百分点

备注:报告期,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及合并日前的当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相应追溯调整,以上2022年数据为调整后数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12,223.20-8,357,316.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6,812,878.0535,230,565.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766,591.021,500,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605,39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57,933.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27,866.249,060,956.92
减:所得税影响额11,642,066.496,955,022.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59,108.34127,943.55
合计60,141,394.1730,351,240.9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394,414.5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9,235,135.0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2,012,884,4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22,766,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407,102.9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1.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

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202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2023年职务年薪(万元,税前)
1方朝阳董事长、总裁172.54
2孙关富执行董事长、执行总裁161.18
3裘建华董事、联席总裁127.8
4陈国栋董事17.95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202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2023年岗位/职务年薪(万元)
1张小英监事0
2黄幼仙监事、总裁助理、组织及人才发展部总经理60
3俞荣华监事、副总工程师、战略支持中心总监65.18
4庚利监事(已离任)10

注:监事张小英不在本公司领薪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

56.56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44.45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12.11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关于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浙江精工、精工国际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企业拟被担保企业债权人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期限担保内容备注
1公司精工工业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7,0003年工程保函等续保4,000万、新增3,000万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2精工工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20,0003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3精工国际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4,000流动资金贷款1年、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年流动资金贷款、工程保函等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4精工国际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00万美元3年

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结算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利率衍生产品、商品衍生产品和其他衍生产品交易)等

新增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5浙江精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25,5003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6公司、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浙江精工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40,0003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 绍兴精工绿筑提供厂房做抵押担保等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建筑劳务分包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63%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35.53亿元、净资产12.18亿元。(数据经审计)

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Room 608, 6th Floor, OneCitygate,20 Tat Tung Road, Tung Chung, Lantau, NT;董事:王煦;主要从事贸易和投资控股,钢结构及建筑产品设计、研发、施工、劳务输出;截止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84%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52亿元、净资产4.25亿元。(数据经审计)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119.98亿元、净资产26.42亿元。(数据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03,339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75,462万元(本次总担保额度103,737万元,已担保28,275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78,80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2.75%。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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