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