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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名,代表股份135,862,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42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3,672,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1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5%。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25名,所持股份合计12,1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7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45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34%;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0,7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92%;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4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9%;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41%;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4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9%;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41%;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4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9%;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41%;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991,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91%;反对8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83%;反对8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17,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84%;反对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740%;反对8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17,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84%;反对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740%;反对8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1,3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059%;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59%;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胡庆周先生、鲍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09,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3%;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59%;反对8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0,7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991%;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5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88.1991%;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1%。胡庆周先生、鲍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45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34%;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92%;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45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34%;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92%;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45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34%;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92%;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45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34%;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92%;反对1,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4,991,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91%;反对8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83%;反对8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4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9%;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41%;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5,048,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9%;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241%;反对8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5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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