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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鉴于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谨慎原则考虑,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5611535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85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56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4,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10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未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0%;反对55661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6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51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23%;反对3,6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9038%;反对3,6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79.09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0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2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8%;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0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2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8%;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新提交新<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5、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6、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8、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工作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19、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5657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38%;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1%;反对4,5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2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98.676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5752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25%;反对3,63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9278%;反对3,63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79.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6109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4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6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0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32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8%;反对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323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陈思羽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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