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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99,273,41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3.5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93,211,2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2.5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062,15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2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2,907,22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845,06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062,15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212%。

8、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64,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70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8,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08%;反对7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73,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7,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14%;反对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

王爱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刘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刘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王富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9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73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王富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刘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任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任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额尔敦陶克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王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72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王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1 选举孙红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6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孙红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王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816,75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0,57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通过,王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胡建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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