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原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配置。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原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配置。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