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5月1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5499 | 东鹏饮料 | 2024/5/10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4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三
栋东鹏饮料)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3 |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8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9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 |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