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75.000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7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3000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