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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4-033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科机械”)于2024年05月14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2、非独立董事:陈振东先生、陈振华女士、孙禄先生、韩玉珍先生、李延云先生、李宝红女士

3、独立董事:孙楠先生、陈耀东先生、杨继靖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王广之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广之先生、孙毓女士

3、职工代表监事:邓会燕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陈振东、孙楠、陈耀东陈振东
提名委员会杨继靖、陈振华、孙楠杨继靖
审计委员会孙楠、陈振华、杨继靖孙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耀东、杨继靖、陈振东陈耀东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振东先生

2、副总经理:张新先生、孙禄先生、林琳先生、韩玉珍先生、李延云先生、陈树红女士、PLUCHINOTTA DANIELE先生

3、财务总监:孙禄先生

4、董事会秘书:林琳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林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邓会燕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邓会燕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林琳、邓会燕

联系电话:022-60655151

传 真:022-26997888

电子邮箱:tjkbo@tjkmachinery.com、ir@tjkmachinery.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7号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七、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振生先生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翔女士、张文津女士不再担任独立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5%。毛翔女士、张文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振生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5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1、陈振东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199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天津市东郊区新华电焊机厂(该厂1993年改名为天津市科华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2年5月至2008年9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陈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3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2%。陈振东先生与公司股东陈振生先生、陈振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陈振东先生与公司陈振生先生、陈振华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生先生系陈振东先生和陈振华女士的哥哥;陈振华女士系陈振东先生的姐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振华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0年10月至1990年8月,从事个体经营的财务会计工作;1990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天津市东郊区新华电焊机厂财务会计; 1993年12月至2002年4月,历任天津市科华焊接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5月至2008年8月,在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持财务部工作;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陈振华女士与公司股东陈振东先生、陈振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陈振华女士与公司陈振东先生、陈振生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生先生系陈振东先生和陈振华女士的哥哥;陈振华女士系陈振东先生的姐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孙禄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禄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孙禄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韩玉珍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销售人员、国内销售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一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济南远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河北雄安诚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南鑫铮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徐州科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州建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马鞍山建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骁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香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骁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玉珍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韩玉珍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延云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弯曲技术员、销售人员、大项目销售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大项目销售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二部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重庆津博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泉州市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海南津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嘉兴市南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2021年2月,任湖北建江长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湖北建江长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广西齐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河南鼎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陕西诚合创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延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李延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宝红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小型机技术组组长;2008年6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棒材机械技术组副组长;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棒材机械技术组副组长;2011年10月至今,任诚科建赢(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诚科建信(天

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新技术储备部技术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宝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李宝红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孙楠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任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职员;1997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天津巨正会计师事务所职员;1999年11月至今,任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7年1月至今,任天津倚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中联倚天(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黑龙江宾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楠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陈耀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注册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讲师;1995年9月至2000年5月,任南开大学法学系副教授;1996年6月至2004年9月,历任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教

授、院长助理;2004年10月至今,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7年1月至今,任天津市人民政府法治智库专家;2018年10月至今,任中国民法学会、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南开大学法律顾问;2018年11月至今,任天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2019年5月至今,任天津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河北省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1月至今,任天津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专家委员会主任;2020年2月至今,任北京百瑞(天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天津法学会应用法学学会副会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2021年4月至今,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会专家;2021年5月至今,任《中国不动产》杂志社专家委员会委员;2021年5月至今,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专家;2021年7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咨询专家;2021年8月至今,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1年9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陈耀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耀东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杨继靖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天津泰达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1年1月至2019年10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项目经理、经理;2008年1月至2020年2月,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天津天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北京德瑞正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0年12月至今,天津中企泽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22年3月至今,京洲联信(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杨继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继靖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10、王广之先生,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6年2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国际销售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销售部经理,国际销售一部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销售部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特杰克(天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广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王广之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孙毓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5年2月,任天津磁化电子有限公司营业管理;2005年3月至2008年8月,自由职业;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1年8月至今,历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市场发展策划部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诚科建赢(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至今,任诚科建信(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嘉兴建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孙毓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孙毓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邓会燕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轧机组文员;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一部经理助理;201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一部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会燕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邓会燕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张新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1年11月至2000年2月,历任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电气车间见习技术员、计划技术员、维护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04年2月,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电气车间车间副主任兼“30万吨油改煤”工程指挥部电气组副组长;2004年3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电器部部长、生产部经理、客服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张新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4、林琳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知识产权专员;2016年12月至今,任嘉兴建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0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林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林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5、陈树红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北京中州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实习律师;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天津仲裁委员会兼职办案秘书;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务、知识产权管理专员;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知识产权管理专员;2013年9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树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陈树红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6、PLUCHINOTTA DANIELE先生,1955年出生,意大利国籍,高中学历。1984年10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意大利DO INTERNATIONAL SRL总干事、日本KAWASHIN CO.,LTD 产品经理、日本FITS CO.,LTD采购员、意大利SCHNELL SPA远东地区区域经理、中国SCHNELLMACHINERY(TIAN JIN)CO.,LTD商务总监、副总裁、意大利MEP SPA远东地区区域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顾问;2020年7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销售部副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PLUCHINOTTA DANIEL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PLUCHINOTTA DANIELE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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