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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00号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你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原因系专网通信业务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8号)显示,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587.5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8,561.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8.72%,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请你公司:

(1)按具体交易对象列示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交易内容、金额,交易对象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交易对象近三年与你公司发生交易情况,是否存在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

(2)结合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说明本次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对你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及具体解决安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解释说明。

2.2023年10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称,各方就龚瑞良与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特”)应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事项达成了《补偿协议》,约定分三期支付补偿款及利息。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龚瑞良和苏州瑞特已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补偿款1.05亿元,剩余补偿款合计3.39亿元,其中,第二期补偿款约定为本次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亿元,《补偿协议》存在补偿款提前到期相关条款。请你公司:

(1)结合相关方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股票质押情况等,说明截至回函日的业绩补偿款回收情况,是否出现潜在不利变化导致触发补偿款的提前到期相关情形,补偿款的可收回性,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有效性。

(2)详细说明业绩补偿款相关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解释说明。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16.5万元,同比下降28.5%,从主要产品来看,船舶配电系统和船舶机舱

自动化系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393.79万元、9,387.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5.15%、增长3.31%;当期销售量分别为377套、615套,同比分别下降45.44%、增长18.5%;当期库存量分别为273套、155套,同比分别增长155.14%、减少24.02%;毛利率分别为25.67%、40.02%,较去年增长0.18个百分点、下降10.76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市场竞争、产品价格等因素,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船舶配电系统销售大幅下降、期末库存大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营业收入与对应销售量的增长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近三年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的毛利率变动情况、成本定价变化等,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较高及本年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534.4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0,529.6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1,004.82万元。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余额15,722.45万元,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80.15%;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为62.15%。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惯例、信用政策、结算条款、下游行业情况等,说明一年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赊销以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并结合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情况,说

明本年及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结合欠款对象经营及资金状况、信用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信用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案例的坏账计提方法及比例情况,论证前期及本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解释说明。

5.你公司本年与去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4,918.33万元、8,690.21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的

25.07%、31.67%。本年与去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2,570.16万元、2,284.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的12.69%、

17.4%。本年度前五大客户、供应商较上年变化较大。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销售及采购模式等,分别说明你公司销售集中度、采购集中度较上年进一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交易内容、合同取得方式、合同金额、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金额、是否逾期、是否存在退货退款情况,核查销售价格是否公允,结合业务模式说明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和合理性,核查客户规模是否与交易规模匹配,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3)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的交易内容、开始

合作时间、采购商品对应公司客户和最终销售情况,并结合客户情况说明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和合理性,核查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4)说明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解释说明。

6.2023年11月8日,你公司披露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公开出售江苏省常熟市苏州路40号房产,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2,225.01万元;2023年12月19日,你公司披露按国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转让江苏瑞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及峡湾瑞能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请你公司说明处置上述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发生日期、商业实质、处置资产的原值及净值情况、定价公允性、对价收取、会计处理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解释说明。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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