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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坪山科技路麦捷科技智慧园T3栋9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李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16,338,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800%。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131,36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07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24年5月9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5,670,8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54,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0%;反对3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3%;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6,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286%;反对

3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69%;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54,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0%;反对3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3%;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6,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286%;反对3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69%;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54,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0%;反对3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3%;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6,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286%;反对3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69%;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27,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0%;反对3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9,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89%;反对37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美蓉女士和居济民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5%;反对37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55%;反对37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23,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6%;反对

37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5,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55%;反对37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165,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46%;反对5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7,2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05%;反对5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165,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46%;反对5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7,2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05%;反对5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袁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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