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