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2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目前,上述70,000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总股本不造成影响,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9名调整为97名,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2万份。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