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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名,代表股份636,168,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9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203,559,1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8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股份432,609,614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2.708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名,代表股份72,682,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5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4、6、7、9、10、

11、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 (股)占比股份数 (股)占比股份数 (股)占比
1.00审议《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2.00审议《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3.00审议《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4.00审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表决情况634,291,98899.7050%1,876,8200.295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0,805,76797.4178%1,876,8202.5822%00
5.00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6.00审议《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515,80799.7705%166,7800.2295%00
7.00审议《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总表决情况192,621,25299.9135%166,7800.0865%00
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515,80799.7705%166,7800.2295%00
8.00审议《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9.00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90,771,41599.9127%166,7800.0873%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515,80799.7705%166,7800.2295%00
10.00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5,498,49899.7796%166,7800.22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515,80799.7705%166,7800.2295%00
11.00审议《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90,439,50298.2047%3,481,3841.7953%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201,20395.2102%3,481,3844.7898%00
12.00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36,002,02899.9738%166,7800.0262%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515,80799.7705%166,7800.2295%00

注:上表中“股份数”,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总表决情况的“占比”,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的“占比”,指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上述1、2、3、4、5、7、8、9、10、11、12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2,454,728股;陈利浩先生为国网数科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89,793,194股;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8,255,608股,其中国网数科、陈利浩先生已回避表决第7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第10项议案;股东向万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32,854股,已回避表决第7项、第9项议案;股东简露然先生、袁绣华女士、毕伟先生、姚国全先生、陈婷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37,741股、129,266股、332,167股、94,349股、256,314股,已回避表决第9项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林晓春、洪玉珍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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