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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7,5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5,536,659股后的991,963,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分红总金额为49,598,167.05元。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0.49228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2289元。

公司2023年度分红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536,659股后的991,963,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536,659股后的991,963,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日,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090林惠榕
203*****017林惠榕
300*****358陈国鹰
408*****403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2、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咨询联系人:赵青联系电话:0591-87307399电子邮箱:zq@gmiot.com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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