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抓紧推动公司财务性投资的处置和对外投资结构的优化工作,公司后续将择机安排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深圳市中
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压降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和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同时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