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保荐人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陈昱池、沈建平;本次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徐大为、李领军。
二、变更事由
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中介机构和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44030052)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业务的要求。
徐大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001684805。现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14年。
李领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30000012203。现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26年。
四、承诺情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徐大为、李领军同意承担中介机构及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承诺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保荐人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徐大为、李领军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保荐人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