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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7,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08%,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459.00万股变更为8548.3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0.70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内)

2、申报期间:2024年5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余敏;

4、电话:0551-63805572;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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