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旋极信息股票代码:300324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江涛、刘希平、新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旋极信息、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江涛、刘希平、新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
新余京达 | 指 | 新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汇达高新 | 指 | 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陈江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江涛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2号楼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刘希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希平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2号楼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新余京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3MA35FUD03J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12-14 |
营业期限 | 2015-12-14至2020-12-13 |
注册资本 | 50600.01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总部经济园太阳城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汇达高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44316068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5-06-08 |
营业期限 | 2015-06-08至2026-06-07 |
注册资本 | 70,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9层C座09C-13号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 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陈江涛先生和刘希平女士为夫妻关系。
2、2016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收购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组交易,为筹集重组所需现金,陈江涛发起设立新余京达、汇达高新作为并购基金,因此新余京达及汇达高新与陈江涛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减持、被司法拍卖、被执行司法裁定程序引起。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旋极信息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47,997,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51%。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因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陈江涛先生与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乾盛”)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陈江涛先生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6,153,27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至221,844,125股,占比减少1.5139%,变为12.8412%。
2023年10月24日及2023年10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裁定减持4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至181,844,125股,占比减少2.3154%,变为10.5259%。
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3月14日,因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陈江涛先生、刘希平女士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案件一案,陈江涛先生、刘希平女士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6,065,74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至175,778,381股,占比减少
0.3511%,变为10.1748%。
2024年4月24日,陈江涛先生持有的25,000,000股份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被拍卖,截至目前已完成过户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至150,778,381股,占比减少1.4471%,变为8.7277%。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少权益比例5.627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47,997,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5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50,778,3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277%。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陈江涛 | 184,974,598 | 10.71% | 87,920,677 | 5.09% |
刘希平 | 1,682,317 | 0.10% | 1,517,217 | 0.09% |
新余京达 | 31,415,605 | 1.82% | 31,415,605 | 1.82% |
汇达高新 | 29,924,882 | 1.73% | 29,924,882 | 1.73% |
合计 | 247,997,402 | 14.36% | 150,778,381 | 8.73%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50,778,381股份,累计质押股份58,180,000股,累计司法冻结89,437,894股,累计轮候冻结股份622,260,492股。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24年2月6日,刘希平女士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65,100股。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4年5月1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4年5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 市 公 司 名称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111室 |
股票简称 | 旋极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32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江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 |
刘希平 | 北京市海淀区 | ||
新余京达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总部经济园太阳城 | ||
汇达高新 |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9层C座09C-13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其他 √ (股份被拍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247,997,402股 持股比例:14.355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50,778,381股 持股比例:8.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2024年2月6日,刘希平女士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65,100股。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