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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1,360,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24,847,663股的比例为15.22067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5,430,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24,847,663股的比例为14.5930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929,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24,847,663股的比例为

0.62761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866,16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04300%;反对股数5,063,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1102%;弃权股数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4598%。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917,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704333%;反对股数5,063,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39411%;弃权股数12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5625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865,94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78030%;反对股数5,292,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07441%;弃权股数1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452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688,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603098%;反对股数5,292,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40911%;弃权股数1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5599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865,166,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89169%;反对股数5,06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1470%;弃权股数1,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936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914,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60652%;反对股数5,066,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40826%;弃权股数1,12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98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865,06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99.27697%;反对股数5,16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808%;弃权股数1,1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0222%。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808,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13639%;反对股数5,165,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84522%;弃权股数1,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50183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

5.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同意股数865,97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81841%;反对股数5,348,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13867%;弃权股数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29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721,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617781%;反对股数5,348,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65678%;弃权股数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6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股数865,884,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71546%;反对股数5,439,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24230%;弃权股数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22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632,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57811%;反对股数5,439,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2.405614%;弃权股数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62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同意股数864,56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20713%;反对股数5,752,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0232%;弃权股数1,0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9055%。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31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6.99684%;反对股数5,752,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544353%;弃权股数1,0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4588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同意股数864,57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21080%;反对股数5,748,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59704%;弃权股数1,0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921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321,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6.998255%;反对股数5,748,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542319%;弃权股数1,0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94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股数864,64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29791%;反对股数5,674,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51223%;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397,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31823%;反对股数5,67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509635%;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股数864,73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39993%;反对股数5,585,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41020%;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485,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71141%;反对股数5,585,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470318%;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7 本次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的具体授权

同意股数865,18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91602%;反对股数5,13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9411%;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19,935,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97.270028%;反对股数5,135,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71431%;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865,90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74389%;反对股数5,41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21089%;弃权股数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52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657,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589066%;反对股数5,411,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93509%;弃权股数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742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股数866,012,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86225%;反对股数5,30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09323%;弃权股数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45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76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634676%;反对股数5,309,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48164%;弃权股数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716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865,93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77663%;反对股数5,29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07808%;弃权股数1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452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685,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601683%;反对股数5,29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42326%;弃权股数1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5599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866,037,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89197%;反对股数5,28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06580%;弃权股数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22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786,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646131%;反对股数5,285,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37594%;弃权股数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62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股数865,344,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09609%;反对股数4,978,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71405%;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09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97.339419%;反对股数4,978,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02039%;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数866,34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24670%;反对股数4,97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71038%;弃权股数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4292%。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1,09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782835%;反对股数4,975,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00624%;弃权股数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654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865,259,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99842%;反对股数5,06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1171%;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007,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301783%;反对股数5,064,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39676%;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865,34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09907%;反对股数4,97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71107%;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20,09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340569%;反对股数4,97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20089%;弃权股数1,0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张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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