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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于2024年5月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1点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杰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取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且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不再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且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4年4月24日届满,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150,03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 《关于取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现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因此同意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不包含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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