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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3:关于控股股东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进行。经“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汇总、统计,债权人代表在场监督,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派员公证,计票工作已经完成。

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书面通知,上述会议各项表决事项的结果如下:

一、《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实质合并案重整计划(草案)》

1、税收优先债权组,2人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

100%,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42%,人数过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组,15人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

比例为71.43%,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8.97%,人数过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623人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

94.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7.23%,人数过

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出资人组,3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金额的

100%,该组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各表决组均通过《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实质合并案重整计划(草案)》。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6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30.65%,同意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4.40%。因人数未过半,该表决事项未获通过。

三、选举信托受益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5位候选人,获得的表决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均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但人数均未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二分之一。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2位候选人,获得的表决票在人数和金额上均未过半。债权人自行推选的其他候选人,获得的表决票在人数和金额上均未过半。本次选举无候选人当选,信托受益人管理委员会未设立。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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