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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美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了人员工作内部调整,朱平华先生不再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在公司继续担任DU生产经理职务;朱平华的工作调整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空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需按照相关内部程序进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补选工作。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有利于监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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