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帝科股份股票代码:3008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公司、上市公司、帝科股份 | 指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富海新材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富海二期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均为人民币单位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住所/注册地址
住所/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6室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出资额
出资额 | 367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15-10-21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9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1228643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 | 0755-8347586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陈玮,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海新材的工商登记合伙人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深圳市尚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27.2480% | 有限合伙人 |
2 | 广州城发应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6000 | 16.3488% | 有限合伙人 |
3 | 深圳市新嘉洲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8.1744% | 有限合伙人 |
4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6.8120% | 有限合伙人 |
5 | 周忠坤 | 2000 | 5.4496% | 有限合伙人 |
6 | 宁波共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 | 5.4496% | 有限合伙人 |
7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5.4496% | 普通合伙人 |
8 | 黄薇 | 1000 | 2.7248% | 有限合伙人 |
9 | 何修文 | 1000 | 2.7248% | 有限合伙人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2.7248% | 有限合伙人 |
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2.7248% | 有限合伙人 |
12 | 宁波谦德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2.7248% | 有限合伙人 |
13 | 雷兆军 | 800 | 2.1798% | 有限合伙人 |
14 | 叶茂 | 500 | 1.3624% | 有限合伙人 |
15 | 袁或然 | 500 | 1.3624% | 有限合伙人 |
16 | 陈少冰 | 500 | 1.3624% | 有限合伙人 |
17 | 邓诗维 | 500 | 1.3624% | 有限合伙人 |
18 | 深圳市康赛实业有限公司 | 500 | 1.3624% | 有限合伙人 |
19 | 孙亚捷 | 300 | 0.8174% | 有限合伙人 |
20 | 魏微 | 300 | 0.8174% | 有限合伙人 |
21 | 井冈山惇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0.8174% | 有限合伙人 |
2、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注册地址
住所/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出资额
出资额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17-05-08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7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HA1A76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 | 0755-8347586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陈玮,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海二期的工商登记合伙人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20.0000% | 有限合伙人 |
2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20.0000% | 有限合伙人 |
3 | 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13.3333% | 有限合伙人 |
4 |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6.6667% | 有限合伙人 |
5 |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6.6667% | 有限合伙人 |
6 | 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6.6667% | 有限合伙人 |
7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250 | 6.1667% | 有限合伙人 |
8 | 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 | 4.0000% | 有限合伙人 |
9 | 芜湖亿科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000 | 2.6667% | 有限合伙人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钜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则久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12 | 厦门市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13 | 袁或然 | 2000 | 1.3333% | 有限合伙人 |
14 | 深圳市德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3333% | 有限合伙人 |
15 | 叶茂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16 | 黄燕玲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17 | 张银虎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18 | 曾嵘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19 | 卢争望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20 | 陈署初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21 | 深圳哈匹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0.6667% | 有限合伙人 |
22 | 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750 | 0.5000% | 普通合伙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海二期在上市公司思泉新材(301489)、盛景微(603375)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富海新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富海二期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相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海新材与富海二期均系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同时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富海新材与富海二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00,500,000股增加至140,700,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0000%;富海二期持有公司股份3,449,9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450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49,9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6.45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为1.450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3,271,9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3255 %;富海二期持有公司股份3,762,83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6744%,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34,8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40,700,000股),持股比例已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至100,250,000股。富海新材与富海二期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49,999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6.4339%。
2.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富海新材及富海二期在此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2,500股,减持后合计持股数量为5,447,499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339%。
3. 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250,000股增至100,500,000股。富海新材与富海二期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数量为5,447,499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4204%。
4. 2024年4月1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00,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0,7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导致富海新材与富海二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更为7,626,4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204%。
5.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至今,富海新材及富海二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1,680股,减持后合计持股数量为7,034,8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40,700,000股),持股比例已低于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帝科股份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2](%) | ||
富海新材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00 | 3.0000 | 3,271,980 | 2.32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0 | 3.0000 | 3,271,980 | 2.32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富海二期 | 合计持有股份 | 3,449,999 | 3.4500 | 3,762,839 | 2.67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49,999 | 3.4500 | 3,762,839 | 2.67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6,449,999 | 6.4500 | 7,034,819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49,999 | 6.4500 | 7,034,819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占总股本比例
[1]
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
[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40,700,000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宜兴市 |
股票简称 | 帝科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6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富海新材持有3,000,000股,富海二期持有3,449,999股,合计持有6,449,999股 持股比例:富海新材持有3.000000%的股份,富海二期持有3.449999%的股份,合计持有6.449999%的股份(该持股占比是以当时公司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富海新材持有3,271,980股,富海二期持有3,762,839股,合计持有7,034,819股 持股比例:富海新材持有2.3255%的股份,富海二期持有2.6744%的股份,合计持有4.9999%的股份(该持股占比是以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140,700,000股为基数计算) 变动比例:1.4501%(历次变动股数占变动时总股本比例之和)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 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今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