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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72,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72,900股后的总股本79,92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计分派现金红利15,985,420.00元(含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5,985,420.00元/80,800,000股×10股=1.978393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393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80,8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本872,900股后的79,927,1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15,985,420.0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80,8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本872,900股后的79,927,100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49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08*****489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3*****914周军学
403*****370汤建刚
502*****678盛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72,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1.978393元,据此计算除权除

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393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汶浦中路269号

咨询联系人:盛军

咨询电话:0512-8262 0630

咨询邮箱:ir@asiaaroma.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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