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刘娜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刘娜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四川省亚丁胡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审核专员。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控专员。2018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