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景霞女士主持,应出席持有人1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8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2,160,000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32,160,000份(不含预留份额)的100.00%。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权益处置等工作。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32,16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海江先生、陆黎明先生和王波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意由上述人员召开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海江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2,16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2,16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