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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5.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0,100.00股后的101,290,8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8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83元/股(含本数),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640,1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0,387,240.60元=101,290,802股×0.300000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811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8116元/股=30,387,240.60元÷101,930,902)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640,1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共计转增40,516,320股=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转增比例,即40,516,320股=101,290,802股×0.4000000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转增,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总股本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转增股份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份应以0.397488股 /股计算。(每股转增股份=转增总额/总股本,即0.397488股/股=40,516,320÷101,930,902)。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每股转增股份)=(35.00-0.298116)/(1+0.397488)=24.8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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