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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智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0028元/股调整为15.2972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2.284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5.3960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2.284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陈云松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激励计划所涉2.2845万股(调整后),2023年激励计划所涉2.2844万股(调整后),共计4.5689万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408%。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且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与2023年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6月3日在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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